成人膀胱过度活动症的诊断与治疗指南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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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该指南基于年和年指南进行修订,主要目的是为成人膀胱过度活动症(非神经源性)的诊断与治疗提供临床框架。

注:仅供医务人员参考!推荐意见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采用!

膀胱过度活动症(OAB)是以尿急症状为特征的症候群,常伴尿频和夜尿症状,可伴或不伴急迫性尿失禁。年4月,美国泌尿外科学会(AUA)联合女性尿动力学,盆腔医学及尿路重建学会(SUFU)共同发布了成人膀胱过度活动症(非神经源性)的诊断与治疗指南修订版。OAB的诊断1.对于单纯性OAB患者,不推荐初筛时使用尿动力学、膀胱镜检查和诊断性肾、膀胱超声检查。(临床原则)2.OAB不是一种疾病,而是一种复杂症候群,通常不会危及生命。在排除需治疗和咨询的情况后,部分患者和照料人员可选择不接受任何治疗。(专家意见)3.应对患者进行正常下尿路功能,什么是OAB,现有治疗方案益处与风险/负担的健康宣教。并告知患者可能需要对多种治疗方案进行尝试,才能达到可接受的症状控制。(临床原则)一线治疗:行为疗法1.应将行为疗法(如膀胱训练、膀胱控制策略、盆底肌肉训练、液体管理)作为所有OAB患者的一线治疗。标准(证据强度B级)2.行为疗法可以与药物疗法相结合。推荐(证据强度C级)二线治疗:药物疗法1.应将口服抗毒蕈碱药或口服β3-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作为二线治疗。标准(证据强度B级)2.如果可同时获得速释型(IR)和缓释型(ER)制剂,那么ER制剂应优先于IR制剂,因患者口干率较低。标准(证据强度B级)3.可为患者提供透皮型奥昔布宁(贴剂或凝胶)。推荐(证据强度C级)4.如果患者使用一种抗毒蕈碱药物后,症状控制不充分和/或不耐受药物不良反应,则可调整剂量,或尝试不同的抗毒蕈碱药物或β3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(临床原则)5.对于使用抗毒蕈碱或β3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单药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,可考虑联合使用抗毒蕈碱和β3-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。可选(证据强度B级)6.除非经眼科医生批准,否则不应在窄角型青光眼患者中使用抗毒蕈碱类药物。对于胃排空功能受损或有尿潴留史的患者,应谨慎使用抗毒蕈碱类药物。(临床原则)7.在结束有效的抗毒蕈碱治疗前,应控制好患者便秘和口干。管理措施包括肠道管理、液体管理、剂量调整或替代抗毒蕈碱药物。(临床原则)8.对正在使用具有抗胆碱能特性药物的患者,临床医生在开具抗毒蕈碱药物处方时必须谨慎。(专家意见)9.对于年老虚弱的OAB患者,临床医生在开具抗毒蕈碱或β3-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处方时必须谨慎。(临床原则)10.采用行为疗法和药物疗法也难以治疗的患者,如果他们需要进一步的治疗,应由合适的专家进行评估。(专家意见)三线治疗:经皮胫神经刺激和神经调节1.对于经一线和二线治疗效果不佳的难治性OAB患者,经仔细筛选和充分知情告知后,可将A型肉毒毒素(U)逼尿肌注射作为三线治疗方案。患者必须且愿意接受残余尿量评估,并且在必要时愿意自行导尿。标准(证据强度B级)2.在充分筛选的人群中,可提供经皮胫神经刺激(PTNS)作为三线治疗。推荐(证据强度C级)3.对于严重的难治性OAB患者,或不适应二线治疗并愿意接受外科手术的患者,可提供骶神经调节(SNS)作为充分筛选患者的三线治疗。推荐(证据强度C级)4.医生和患者在实施新的治疗方法前应进行充分的试验,以确保治疗是否有效和可耐受。联合治疗应有充分依据,只有在知道前一种疗法的相对疗效后才可添加新疗法。经适当试验证明无效的治疗应停止。(专家意见)四线治疗在极少数情况下,可考虑对严重、难治、复杂的OAB患者行膀胱扩大成形或尿流改道。(专家意见)其他治疗不推荐留置导管(包括经尿道、耻骨上等)作为OAB的管理策略,因其存在不利的风险/收益平衡,除非在选定的患者中作为最后一种手段。(专家意见)随访应对患者进行随访,以评估依从性、疗效、副作用和可能的替代治疗方案。(专家意见)医脉通编译整理自:LightnerDJ,GomelskyA,SouterL,etal.DiagnosisandTreatmentofOveractiveBladder(Non-Neurogenic)inAdults:AUA/SUFUGuidelineAmendment.JUrol.Apr30:JU.doi:10./JU..[Epubaheadofprint]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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